2024年,石嘴山市检察机关紧扣社会关注、群众关切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525件。26起案件被最高检、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、优秀案例;13个集体和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。
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迈出护航高质量发展新步伐
全年依法办理刑事案件1838件,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51人,提起公诉846人。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、严重暴力、涉黑涉恶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,起诉41人。加强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,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、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96人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起诉职务犯罪38人,忠诚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。
扎实开展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办理涉企案件329件,追赃挽损1330余万元。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9人,惩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6人。常态化开展涉企“挂案”清理,纠正涉企民事行政裁判违法、执行不当66件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建议行政机关吊销11家“空壳公司”营业执照,严防“空壳公司”变为犯罪工具。在工业园区设立惠企联络点5个,精准提供法治服务,增强企业防控风险免疫力。
起诉侵犯商业秘密、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8人。服务保障绿色发展,立案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,对一起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262万余元。
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对犯罪情节轻微、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,不批捕85人,不起诉148人,对830名自愿认罪认罚嫌疑人提出从轻量刑建议。围绕短视频探店广告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、农村赌博乱象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,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8件,回复采纳率达100%,推动社会治理难题协同共治。认真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0余场。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擦亮民生司法保障新底色
扎实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起诉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4人,追索惩罚性赔偿金496万余元。依托快检实验室检测生鲜食品230样次,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,推动农残超标、食品掺假等问题专项整治。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,起诉8人,对一起危险作业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部署开展无牌照环卫车违章作业、农机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,办理案件36件,督促行政机关调配、报废环卫车47辆,整治安全隐患80余处,守护群众出行安全。
在全区率先建立“网络版”强制报告制度,及时发现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治理,围绕校园霸凌、性侵、毒品危害等开展法治进校园46场次。
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42.8万元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数据专项监督,督促足额存储保证金152.3万元。严惩养老诈骗犯罪,帮助追回养老钱28万元。以“检察+残联”督促解决盲道被占用、公共场所助残设施配备不全等公益损害问题21项,共促无障碍环境建设。
全面推进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,办理群众信访案件607件。综合运用领导包案、公开听证、律师参与、心理咨询师介入等方式妥善化解信访积案22件。坚持应救尽救,向72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7.5万元,解决群众燃眉之急。
强化法律监督职能,展现守护司法公正新作为
深耕“四大检察”主责主业,监督立案57件、撤案384件,纠正漏捕漏诉29人。纠正侦查取证不规范、侦查措施违法等情形80件次。审查法院民事审判案件1600余件,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9件。依法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96件。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,针对不刑不罚、应罚未罚等情形,提出检察意见46件,行政机关全部采纳。针对行政机关“小过重罚”“同案不同罚”等执法不规范问题,提出检察建议23件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,办理的闫某某行政赔偿案获评宁夏检察机关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。
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,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2件,磋商结案71件,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6件,回复整改率100%。开展驾校偷逃税款、违规领取高龄津贴等专项监督,督促收回国有财产263万元,4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高质效案件。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应用活动,研发建模75个,应用最高检推广模型406个,成案1106件,占监督案件总数的26.19%,突破法律监督盲点。